赣县撤县设区的主要原因包括:
经济发展:
撤县设区有助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丰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形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城市化水平提升:
设区后,可以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提高赣州市的城市化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乡一体化:
推进赣县区与赣州中心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构建市区一体、协调联动、共赢发展新格局。
解决矛盾:
撤县设区有助于解决赣州市与赣县“市县同城”的矛盾,缓解城市空间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拓展城市空间,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
传统地名文化:
保留“赣县”名称,继承和发扬传统地名文化,留住乡愁。
群众期盼:
顺应群众期盼,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职能调整:
县拥有完整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以服务三农为主,而市辖区政府职能以提供城市公共服务为主。
区域战略:
符合时任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提出的“六大攻坚战”中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的目标。
这些原因综合反映了地方政府在行政区划调整方面的战略考量,旨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提升城市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