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水平
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
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工资性补助标准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中部地区由3.16万元提高到3.52万元,西部地区由3.46万元提高到3.82万元。
五险一金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购买五险一金。
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政策
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特岗教师,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符合相应条件的特岗教师,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其他补贴和福利
根据地方财政情况,可能包括班主任津贴、乡村生活补助等。
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享有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待遇。
解聘条件
如果特岗教师存在伪造学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形,聘用方可以解除合同。
编制问题
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留任意愿,有机会转为正式编制教师。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进行了整理,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时间、具体政策实施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