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居委会主任:
负责居委会的全面工作,包括社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居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如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福利等。
居委会委员: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委员的专长,分管具体工作,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
办事人员:
负责居委会的日常事务处理,如居民咨询、活动组织等。
社区专职工作者:
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
社区网格员:
负责采集网格内的基础信息,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等。
其他职位:
根据社区需要,可能还包括如卫生员、社保协管员、低保协管员、计划生育员、妇代、助残、宣传、文教、青保、综治、调解等职位。
居委会的职能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协助人民政府或其他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居委会的具体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社区规模而异,但总体目标是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