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计划生育证明通常有以下几个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这是最常见的办理地点,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
如果您在单位有计生管理职责,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申请开具。
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
如果您在外地居住满一定时间,符合当地规定,可以向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提出开具申请。
社区服务中心:
部分地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也提供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服务。
政务服务大厅:
一些地方整合了相关业务,可以在政务服务大厅的计生窗口办理。
拟入户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对于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市外迁户人员,以及再婚夫妻等情况,可在拟入户地办理。
随迁入户的地点:
出生入户或随迁入户的人员,在拟入户地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
对于拟生育第一胎的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人员,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请注意,根据最新的政策,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居住证明
户籍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办理程序一般包括提交材料、审查、出具证明等步骤,并且通常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