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职责范围内)、海洋石油企业各项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2. 负责出口退税等工作。
3.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4. 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5. 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
7.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8. 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9. 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
此外,深圳市税务局是正厅级机构,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