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属于合同聘任制的教师岗位。具体来说:
性质:
特岗教师是国家为了解决偏远地区师资力量薄弱而设立的岗位,通常服务于农村基层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
合同管理:
在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没有事业编制。服务期限通常为三年,服务期满后,如果考核合格,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并办理入编手续。
政策目的:
该政策旨在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待遇:
特岗教师的工资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服务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可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定向招录。
优势:
特岗教师的优势包括稳定的工资收入、有保障的社会保险以及可能的入编机会。此外,服务期还可以作为教龄和评职称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