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执法勤务类职位通常会在公共科目笔试之外加考一门专业科目。具体的考试科目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职位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旨在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从事执法勤务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等。
职业素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基础知识:测试报考者对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能力:测试报考者在执法勤务活动中,观察、判断、分析案件,守法、规范执法,沟通协调和应对处置的能力。
考生需要根据当年的考试大纲进行针对性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