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宪法通常指的是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也被称为曹锟宪法或双十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华民国在1923年10月10日由中华民国宪法会议公布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备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然而,这部宪法在起草和通过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操纵,特别是曹锟通过贿赂议员来获得总统职位,因此这部宪法也被称作“贿选宪法”。尽管它在形式上确立了民主和自由的原则,但实际上却未能真正实施,因为它很快就被段祺瑞公布的《临时政府制》所推翻,大部分条款未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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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宪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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