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当奏唱国歌: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3.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4. 宪法宣誓仪式;
5. 升国旗仪式;
6. 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7. 国家公祭仪式;
8. 重大外交活动;
9. 重大体育赛事;
10. 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奏唱国歌时,应当使用国歌的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并且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也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