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并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身份证明材料: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房产或土地证明:
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以证明申请人有独立的住所。
关系证明:
若非本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拆建安置证明:
若涉及拆建情况,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警方意见:
到户籍管理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些地方可能需所长签字。
审核与登记: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户籍办工作人员会为申请人制作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了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并明确了分户的条件和程序。
请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