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打击走私:
依法查缉涉税和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查处走私和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案件侦查:
对走私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工作。
案件处理:
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或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免予起诉或免除刑罚的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的执行。
案件移送:
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案件和虽构成走私罪但司法机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交海关调查部门处理。
制止暴力抗拒:
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制止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受理申诉:
依法办理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
反走私综合治理:
组织协调反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并负责反走私形势分析。
队伍管理:
主管缉私警察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管理缉私系统有关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警务督察:
主管缉私系统的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
后勤保障:
管理缉私系统的经费使用、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其他事项:
承办国务院、海关总署、公安部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海关缉私局是海关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旨在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利益,保护合法进出,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