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引进人才属于公务员编制,具体为聘任制公务员。这意味着新疆与拟聘人员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新疆引进的人才分为不同类型,主要包括:
高层次人才:
通常指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急需紧缺人才:
指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
该计划包含四个专项,分别是领军人才专项、特聘专家专项、青年博士专项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这些专项旨在全职或柔性引进具有创新能力、专业造诣和领导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新疆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新疆为引进人才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资助,以吸引和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