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机关是指为了完成永久性和常规性的行政任务而设置的机关。这些机关在设置时通常意味着它们是永久性的,以保证能够持续、稳定地开展工作。常设机关的特点包括:
内部机构和工作任务固定:
它们通常拥有较为固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较少变动:
与非常设机关相比,常设机关在结构、职能等方面变化较小。
包括多种类型:
例如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等,这些都是执行特定任务或管理特定资源的常设机关。
代表权力机关:
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工会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工会委员会等,它们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处理事务并对外代表相应的权力机关。
常设机关是确保政府机构有效运作和行政任务持续进行的重要组织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