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时获取档案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调档函方式
考生的用人单位会根据报名时填报的档案存档地点发出调档函。
考生需携带调档函到存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档案存放机构会根据调档函信息,通过机要或邮寄方式将档案寄到用人单位。
直接派人查阅
考生的政审单位派人前往档案存档单位查阅档案材料。
审查通过后,政审单位或人社局会出具调档函,调取档案存档。
档案存放位置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如毕业学校、人才市场、工作单位等。
补办流程
如果档案丢失或损坏,考生需要先与学校或人才中心联系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补办齐全后,应将档案存放在具备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人才中心。
注意事项
档案不能由个人自带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考生应提前了解当地政审政策和提取档案的具体流程。
确保档案处于正常托管状态,以便政审时顺利调取审核。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流程,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规定,以免影响政审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