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市政府办事机构,如办公室。
2. 市政府组成部门,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等。
3. 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容管理局、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等。
4. 教育系统单位,如惠州市第一中学、惠州中学、惠州市实验中学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5.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参与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6. 其他参公事业单位,如银保监局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不全面,具体单位可能随时间变化有所调整。如需获取最新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惠州市相关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