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出国留学中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法人资格
必须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人员配置
至少有5名熟悉自费出国留学政策和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熟悉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
工作人员构成中应包括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应是中国公民,并具有境内常住户口。
资金要求
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以保障在学生经济利益受损时能够按照协议进行赔偿,备用金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场所要求
需要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关设备。
合作与交流
必须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并报送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审批与注册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教育部和公安部的资格认定。
通过资格认定后,需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合法资质
必须取得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专业团队
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包括经验丰富的留学顾问、熟悉各国留学政策的专家以及高效的客服人员。
成功案例
提供过往的成功案例,以证明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以上条件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核实,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准备成立留学中介公司前,咨询当地的教育局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