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通常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对人员的管理和分配方式。具体来说,有编制的单位包括:
1. 机关事业单位: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单位。
2. 教育类事业单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教育机构。
3. 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
4. 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如科研所等研究机构。
5. 文化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报社等文化服务机构。
6.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如社会福利机构等提供社会服务的单位。
7. 体育事业单位:如从事体育器材、体育赛事的单位。
8. 交通事业单位:如铁路、公路运输等交通服务机构。
9.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如环保局、园林绿化等城市公用服务单位。
10.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如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
11.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2.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
13.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14. 海洋事业单位:如海洋相关服务机构。
15.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如环保机构等。
16.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编制内的人员通常享有稳定的工作保障和福利待遇,如工资、职称评定、退休等。编制的名额由人事劳动部门根据单位需求制定,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