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档案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与公布工作。
3. 负责接收、征集并保管所属范围内的各门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 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5. 提出档案鉴定原则和标准,研究、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和期限,并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
6. 组织档案专业教育,进行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7. 负责全省、市档案科研课题的研究、科研成果的评定、推广和应用工作。
8. 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利用服务,包括档案查询服务和档案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9. 加强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10. 参与编史修志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公布和交流。
11. 对馆藏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审定开放档案,并提供档案查阅利用及反馈服务。
12. 对馆藏破损档案资料进行修复,并负责微机复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3. 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异地查档等便民服务。
14. 探索村级档案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推进档案服务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合肥档案局致力于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服务于中心大局、人民群众和产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