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留置看护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看护和监控被留置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和留置场所的秩序。
2. 观察和记录被留置人员的日常行为和情绪,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
3. 为被留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安排,如饮食、休息和医疗服务。
4. 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如提取指纹、照相录像等信息。
5. 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人身安全和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6. 配合监察机关对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工作单位进行通知。
7. 在执行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可能需要轮值夜班。
8. 辅助协警完成相关的警务辅助工作。
9. 管理留置人员,确保在看护监管期间不与外界人员接触。
10. 按照监察机关的要求,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安全与休息,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留置看护辅警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性强,并且通常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至45周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