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保障的主要工作包括:
宣传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
向基层群众宣传国家、省和地方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办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业务。
就业服务
对城乡劳动力资源、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等进行调查、建档、统计工作。
提供就业指导、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劳动者实现再就业。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者在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社会管理和服务
协助乡镇公务员和社区干部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公共服务
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提供基层居民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
协调资源
协调各方面资源,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基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社会保障局职责
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工作,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和基金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等。
农村社会保障
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
这些工作旨在确保基层居民在面临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风险时,能够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