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优惠
外资公司:盈利后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减半征收。
先进技术型企业: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减半征收。
符合条件的企业:5年内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补贴
个体户营业执照持有者: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收返还
注册企业可享受所得税返还政策,具体比例根据企业行业和投资规模确定。
增值税返还政策,具体比例同样根据企业情况确定。
其他税费优惠
减免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土地使用优惠
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可通过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获得。
利用划拨土地投资兴办企业,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业。
研发机构支持
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经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连续稳定支持。
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落地新片区,三年内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创业失败资助
对创业失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继续创业能力且留在临港新片区内创业,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
股权投资机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根据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投资非上市企业累计金额等给予奖励。
人才激励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领域人才,参照相关政策给予人才激励。
集聚区建设奖励
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临港新片区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根据机构管理规模、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才等情况给予奖励。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