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聘人员是指通过县级政府组织的招聘方式被聘用的人员,通常属于非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他们可能会在教育、医疗、行政等各个领域工作,在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承担公共服务工作,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县聘人员的工资和补贴等经费由县级行政机关负责支付,而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等福利相对较少。
县聘人员与合同工不同,合同工通常与雇主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县聘人员则是从县辖范围内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在编人员中聘用上岗的管理人员。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县聘人员有望达到“同岗同酬”的良性阶段,即享有与正式编制人员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