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证明需要加盖的章包括:
党章:
作为政审证明的基础,必须加盖。
社区党总支盖章的证明材料:
由社区党总支盖章确认。
主管社区街道或乡镇党委的“情况属实”意见及盖章:
由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并由主管的街道或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
单位公章(如果适用):如果直系亲属有工作单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人事章(如果适用):同样在单位公章下方,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派出所或街道居委会的章(如果适用):对于没有工作单位或学校不盖章的情况,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居委会盖章。
人才交流中心的章(如果适用):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也可以在那里盖章。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印章进行盖章,以确保政审证明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