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包括以下层次:
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效力最高,是教育法规的“宪法”或“母法”。
教育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是教育法规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
教育方面的其他法律和其他法律中的教育条款: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部门法,属于第二个层次。
教育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是第三个层次。
教育规章:
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规章,属于第四个层次。
地方性教育法规:
由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是第五个层次。
地方性教育规章:
由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政府规章,属于第七个层次。
这些层次构成了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从最高效力的宪法条款到地方性的具体规章,形成了一个有序的教育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