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于政府和部门的非政府组织,专门负责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它们与行政机构和其他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各种仲裁组织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机构的主要类型包括:
1. 常设仲裁机构:这些机构可能是国际性的、区域性的、全国性的,或者是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2. 临时仲裁机构: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案件处理完毕后即自动解散。
3. 专业性仲裁机构: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争议进行仲裁。
在中国,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它们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但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