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主要区别包括:
定义不同
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尚未建成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购房者需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约定交房时间。
购房合同是在房屋建成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确认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标的物不同
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
购房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还可能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风险不同
预售合同存在开发商资金不足导致烂尾等风险,可能导致购房者无法入住且钱款无法收回。
购房合同由于房屋已建好并取得产权证,风险相对较小。
合同履行周期不同
预售合同从订立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时间。
购房合同在合同成立后,开发商通常负有立即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违约后果不同
预售合同违约时,违约方需承担合同相应责任。
购房合同违约时,违约方除了承担违约责任外,通常还需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法律效力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选择签订预售合同还是购房合同,购房者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及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来决定。需要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在特定条件下(如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可能需要转为购房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