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的改制主要遵循了以下步骤和原则:
撤销行政级别:
撤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各分局的称号,改称北大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部级),以及北大荒集团控股/全资子公司(正厅级),农场改称北大荒各分公司。
职能转变:
农场公司化,土地经营资产化、资本化,打造现代化农业企业。同时,农场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行政职能全部移交属地政府。
社会职能剥离:
将农垦系统中部分社会职能如学校、医院、公安等剥离和移交给地方政府。
集团化改革:
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推进集团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农场企业化:
实施农场企业化改革,将国有农(牧)场整合成为北大荒农垦集团子公司,并移交公共服务职能给属地政府。
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合并重组农垦绥化、哈尔滨管理局,改组为管委会,主要负责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权责法定、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反腐败工作:
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整合部门职能,优化人员配置,确保职工录用公开透明。
整合重组:
整合重组资源、资产、技术、人才等要素,推进集团内部工商企业整合重组,农场间、垦区间优势产业整合重组。
产业链一体化:
提高统一经营能力,通过集团公司加分公司、子公司,再加国有农场、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等,实现纵向一体化。
通过上述措施,黑龙江垦区旨在实现从行政管理体制向集团化经营体制的重大变革,激发农垦强大内生动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模式,构建互利共赢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