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部,全称为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它属于国防动员系统,并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具体来说:
行政管理上,人武部主要由军分区进行管理。
人武部部长和政委通常是现役军人,而其他人员可能是军队文职。
人武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民兵组织建设、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组织民兵完成战备和治安执勤任务、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等。
人武部在地方党委中通常担任常委职务,享受副县级待遇。
人武部的工作人员,无论是现役军人还是文职人员,都受军事法规的约束,并享受相应的军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