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立三等功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年终评功评奖
各部门推选一名候选人,由党支部审议和投票筛选,最终由团党委研究批准。
日常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在基层官兵中,如机务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执勤卫兵抓到外国间谍,或在执行重大任务或参加高级别竞技时表现优异。
见义勇为
在危险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去挽救他人,如参与救援行动或在地方上救人、救火等。
专业比武取得名次
在团以上组织的比武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或在军区级竞赛中取得成绩。
演训任务完成良好
在军事演习或执行任务期间表现出色。
突发情况表现突出
在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救人维稳等方面表现良好。
上级推荐
士兵通常需要由他们的上级军官或指挥官提名。
审核程序
军事部门对士兵的表现进行详细审核,确保符合标准。
授予仪式
在正式的军事仪式上被授予三等功,通常是一个隆重的仪式。
立三等功的作用包括作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提干路上的门槛,并在转业选岗和退役考公时加分。立功比例一般不超过2%,且机会并非没有,例如在大型比武中取得佳绩或在特殊任务中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