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公共基础知识的科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时事政治:
了解当前的国内外政治事件和政策。
法律:
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人文历史:
对中外历史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科技知识:
掌握基本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最新科技动态。
国情省情:
了解国家及所在省份的地理、经济、文化等基本情况。
教育基础知识:
涉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改等方面的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
根据教师所教授的学科,考查相应的学科知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评估教师职业所需的能力和倾向。
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考试内容以当地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