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的工勤人员通常指的是在交警部门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司机、技术员、电脑维修等。他们不属于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职员,通常享有比临时工更好的待遇。尽管他们在交警队工作,但他们的职责并不涉及交警的行政职责,因此不属于事业编制。
工勤人员可能包括:
司机:负责驾驶车辆,接送交警或相关工作人员。
技术员:提供技术支持,如车辆维护、电子设备维修等。
电脑维修:负责交警部门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维护。
其他行政支持岗位:如门卫、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勤人员虽然享有正式编制,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也不具备执法权。他们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为交警部门和公众提供后勤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