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全称为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一个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政府机构。它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即由地方政府和军队共同管理。根据行政级别和所在城市的不同,人防办的级别也有所不同。例如,省级人防办通常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厅级;地级市人防办通常是市政府直属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县级(对于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为副厅级);县级人防办通常与当地住建局合并,行政级别为正科级。
人防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
人防工程的审批、维护和管理
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保障警报的畅通
应急演练和拉练等
在战时,人防办还负责重要军民用设施的搬迁撤离、组织人民群众疏散掩蔽、水电设施抢修以及防化防疫等工作。
人防办的工作人员一般属于事业编制,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属于公务员编制。他们负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和法规,建立和维护通信警报系统,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