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师职称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初级职称
教员
助理讲师
中级职称
讲师
副高级职称
高级讲师(副教授级)
高级讲师(教授级)
正高级职称
正高级讲师
这些职称级别在中等专业学校中对应不同的专业职称,例如教育心理系列等,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级别。
申报职称时,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专业和职务资格进行申报,例如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可申报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而实习指导教师则可申报三级、二级、一级、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职称评审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教学经验和成果、科研能力、奖励等,并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