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卫生院与医学类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入职后一个月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医学类毕业生:
一般情况下,医学类毕业生的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就开始签订,即从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因此,卫生院应该在医学毕业生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保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