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全省烟草生产、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卖管理。
2. 对全省烟草商业企业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
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负责卷烟经营、烟叶生产经营和烟叶复烤加工等工作。
4. 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5.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6. 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7. 维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活动。
8. 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实施全市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保持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
9. 负责烟草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创新、多元化经营。
10. 组建和完善全省的烟草专卖专营管理机构,对全省烟草专卖专营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这些职能涵盖了从生产到销售,从市场管理到资产保值,以及行业监管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