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在牵头工作方面,根据市纪委《2010年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 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包括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 深化公务接待和公有房产出租管理工作。
3. 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为了有效牵头这些工作,财政局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责任分解:市财政局监察室负责协调牵头的各项工作,具体责任处室包括预算处、国库处和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介处)。
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并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程监控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并审查预算调整和执行情况,防止违规行为。
例如,扬州市财政局牵头开发的“扬创贷”是一款支持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性贷款产品,旨在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以上信息展示了财政局在牵头工作方面的职责和措施,以及通过具体案例体现其如何发挥领导和牵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