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单位主要是公安局以及各级的公安派出所。具体来说:
1. 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3. 公安机关在收到公民的申请后,通常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但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4. 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过程包括申领人提交申请、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缴纳工本费,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申领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因此,您应该前往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的申请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