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社会保险)的失效时间因保险类型而异,以下是各类社保失效的一般规定:
养老保险
不会作废,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20个月,可一次性补交至15年。
医疗保险
通常,连续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3个月,会视为中断参保,医疗保险待遇停止。
医疗保险中断后,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失效,但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会失效,需重新计算。
一些地区设有医保中断的“宽限期”,如深圳市为3个月。
生育保险
生育时未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
一旦停交即会失效。
失业保险
断交不会作废,可以累计缴纳年限。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