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人选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官方会划定一个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则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
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需要按照招录机关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名单的公布
首批公务员面试名单在成绩公布后公布。
调剂后的公务员面试名单在调剂完成后公布。
面试比例
通常是按照1:3或者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特殊职位的额外要求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等职位的,可能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面试流程
面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抽签,并记清楚自己的考号。
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可能包括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递补规则
递补通常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则不再递补。
以上步骤和原则可能因具体招录公告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考生应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