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不当活动事故:
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挤压、践踏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
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
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
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伤害。
校园暴力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
消防事故:
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学生身体特殊事故:
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自然灾害事故:
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
卫生事故:
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
此外,还有以下类型的事故:
学校校舍及设备不安全事故
学校饮食安全事故
学校教学或者课外活动事故
学校及教师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
学校组织活动失职事故
对学生自身身体照顾不周造成的事故
学校救护不力事故
教师错误行为事故
教师不作为事故
学校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事故
学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