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部门通常包括负责社会治安、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协调各部门工作的部门。具体到不同的组织和层级,其组成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部门或单位:
1. 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整体的战略规划和目标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变革。
2. 法务与合规部: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和合规管理,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3.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董事会的工作,提供董事会的决策支持和秘书服务。
4. 风险管理部:负责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
5. 乡镇综治委成员单位:一般由乡镇党委、政府组成部门组成,如党政办、团委、经发办、社事办、土管所、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和综治办等。
6.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等中央级机构。
7. 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局、卫健局、交警队及城管局等地方教育机构及执法部门。
这些部门或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包含哪些部门可能因地区和层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