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政审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到证原件(仅针对全日制毕业生);
5. 毕业生档案;
6. 《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或类似考察材料;
7. 《黔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及《黔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政审表》一式两份(如果适用);
8. 社区或村委、公安部门、政府部门等多部门盖章的政审考核表,注意无涂改痕迹;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10. 个人征信材料(如适用);
11. 户籍证明;
12.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清单、年度考核表、工资表、正常离职证明等(如果有工作单位)。
请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递交,逾期可能会被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