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局是负责本市海洋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它通常为正处级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海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拟订全市海洋和渔业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 推动海洋和渔业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发展,参与处理涉外海洋事务。
3. 负责起草有关海洋和渔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4. 对所辖海域实施监察管理,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
5. 组织制定、实施海洋开发规划,负责海洋灾害的预报及防灾减灾。
6. 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
7. 维护海洋权益,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
8. 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市海洋局的设置有助于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权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