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国家税收管理制度造成损害,还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要手段:
对开:
开票方和收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环开:
几家单位互相开具发票,形成一个闭环。
虚增数量:
向税务机关提交多于实际经营的发票数量。
冒用他人名义:
伪造他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他人名义开具虚假发票。
虚构交易:
通过制造假借款、假合同、假分红等方式虚构交易,开具虚假票据。
内外勾结:
商家与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勾结,随意开具增值税发票。
超规模开票:
超出实际经营规模开具发票。
拆本使用,单联填开:
将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存根联和记账联按实际交易额填写,而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
撕联填开:
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借壳、买壳、冒壳:
利用空壳企业或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企业虚构业务,套取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
在存根联、记账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
请注意,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如果您需要了解如何合法合规地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或者有其他税务相关的疑问,请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