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内部的主要职位包括:
法官:
负责审理和裁判各类案件,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审判长:
在合议庭中主持庭审,是案件审理和裁判的主要负责人。
庭长:
负责各自庭室(如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的管理工作,并对庭内案件进行总体领导。
副院长:
协助院长管理法院的行政和审判工作。
审委会委员:
参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对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审议。
书记员:
负责庭审的文字记录和庭前准备工作。
法警:
负责法庭的警卫工作,维护审判秩序,并协助进行庭审过程中的传带证人、鉴定人等工作。
法医 (如果有设置):运用科学技术为案件调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司法行政人员:
包括办公室人员、立案庭人员等,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
财务人员:
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信息技术人员:
负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诉讼服务中心人员:
提供诉讼服务,如立案、咨询等。
人事部门人员:
负责人事调配、干警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研究室人员:
负责法律研究和司法解释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人员:
如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等,对法院的正常运作起着重要作用。
法院的组织结构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