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司马是唐朝和宋朝时期的一种地方行政官员,具体职责包括管理江州(今江西省南昌市及周边地区)的军事、政治、经济等事务。司马作为江州刺史的副官,其官阶不是固定的,通常处于三品或四品官员的级别。在唐代,江州司马可能由武将或文官担任。
需要注意的是,江州司马在唐朝有时也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公安局局长或没有实权的副书记,但由于属于散官,其官位相对较低,相当于是九品官,是那时最低的一种官职。
另外,江州司马这个职位有时也用于贬官任职,特别是在中唐以后,地方藩镇实力强大,刺史可以自行聘用幕僚,司马的职能可能更多地表现为巡视员或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