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终审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内。这一时间框架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设定的,该法规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与相关部门一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请注意,这个时间框架是一个大致的标准,实际审核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区差异、申请人数以及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等。因此,具体的终审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