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公务员的称谓随着朝代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根据历史记载,公务员在古代通常被称为“官员”、“文官”,在清朝时期还被称为“科员”。具体到县级行政官员,他们的职位和称谓包括:
县令:在宋朝时期,地方行政官员被称为县令,特别是在官员被外派管理地方时。
知县:到了明朝,政府统一了地方官员的称谓,只保留了知县这一职位。
县公:在唐代,县令的别称是县公,是县级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
吏:在更早的时期,如汉朝,官员被称为“吏”,而吏通常指的是具体执行工作的办事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称谓反映了不同朝代对官员职位和职责的不同定义,以及官僚制度随时间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