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的单位级别取决于它所属的行政区划级别。在中国,行政区划单位通常分为三级:省级、地级、县级。区可以是这三个级别中的任何一个,具体如下:
省级区:
例如西藏自治区。
地级区:
例如北京市东城区。
县级区:
例如广州市黄埔区。
镇级区:
例如苏州市张家港市下的区。
区级机关具体包括:
区政府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
区纪委
区党政机关(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
区法院
区检察院
人民团体
通常,地市级城市所辖的区为县处级单位,与县级政府同级。但请注意,由于党委系统通常大于政府系统,所以区委书记的地位通常高于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