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以下是有关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些要点: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 劳动合同没有最低期限的限制,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6.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以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7. 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没有具体的法律限制,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然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则不能约定试用期。